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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6-27 02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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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巴馬用22支筆簽署醫改法案文本
2010-03-24 中國新聞網
中新網3月24日電 經歷一年艱苦的政治辯論,以及看似無法避免的國會殭局,美國總統奧巴馬(相關)23日終于在白宮東廳,一筆一劃在醫改法案文本上簽名,使它正式成為法律。 據“中央社”報道,奧巴馬簽名時,筆換了一支又一支,總共用了22支筆才完成。難道是奧巴馬得了強迫症,還是白宮文具太爛?
媒體披露,事實上,奧巴馬只是在遵循華盛頓一項鮮為人知的傳統。
用好幾支筆簽署重要法案的做法,至少從小路斯福時代就已開始,現在則成了美國政府的小怪癖之一。
道理十分簡單,用來簽署歷史性法案的筆,本身會變成具有歷史意義的物品。總統用的筆越多,就會有越多的禮物,可以送給在這個立法過程中有貢獻的人物。白宮通常會在這些筆上刻字,送給新法的主要提倡者和支持者。
1964年,達文莊遜總統簽署“民權法”時,據說用了超過75支筆。
但簽個名,哪用得了那麼多支筆?用印刷體一筆一劃地寫嗎?筆跡看起來會不連貫,而且歪歪扭扭嗎?字母寫完了怎麼辦?
奧巴馬2009年1月簽署“莉莉-萊柏特合理工資法”(Lilly Ledbetter Fair Pay Act)時,用了7支筆。他開玩笑說:“我有練過。”
甘迺迪總統想出一個辦法。如果他需要多寫幾個字母,中名就不用縮寫,而是完整拼出來,還會在名字底下加點裝飾性的結尾。
總統簽署歷史性法案的筆送出去之後,有些最後被送進博物館,有些則陳列在受贈者的辦公室或家里面。
但不是每位總統都愛這一套。小布殊(相關)習慣只用一支筆簽署法案,然後把好幾支沒用過的筆當紀念品送人。連“國土安全法”如此重要的立法,小布殊也是一筆到底,據說事後他還把這支筆放進自己口袋。
來源 ﹕ http://news.sina.com.hk/cgi-bin/ ... /1/1/1468881/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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