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氣曆
☉☉二十四節氣的設置,是中國古代在曆法制度中的一項獨特創造。它正確地反映了一年中季節和寒暑交
替的客觀規律,對於指導農業生產和手工業生產有著重要的意義。
☉☉至遲在西元前7世紀的春秋時代,節氣的概念即已產生,開始在曆法中採用。但由於春秋戰國時期的
分裂割據,各國曆法中所設置的節氣沒有統一,有用8個節氣的,也有用30個節氣的。現行的二十四節氣
制度,大約是在西元前3世紀末期的秦漢之交確定下來的。
☉☉二十四節氣的設置方法,最初是把太陽的一個回歸年長度分成24等分,均勻地分佈於一年之中。這種
方法稱為平氣法,在傳統曆法中一直沿用至明代。但是太陽的周年視運動實際上是不均勻的,從隋代時起,
就有人主張用太陽黃道位置來劃分節氣,即把黃道一周天從冬至開始,分成24等分。這樣,每個節氣太陽
所在的位置都是固定的,而各個節氣的時間長度則是不等的。如,冬至前後太陽運動快,一氣只有14日多;
夏至前後太陽運動慢,一氣接近16日。這種方法稱為定氣法,它直到清代頒行時憲歷時方被採用。今天我
們所通用的曆法,採用的也是定氣法。
☉☉在傳統的陰陽合曆中,以太陽運動設置的節氣,與以月亮運動設置的月份,兩者關係不固定,存在不
可克服的矛盾。往往出現時令已進入春季,而月份還在冬季,即季節與月份不符的情況,用加閏月的方法
是不得已而為之,亦無法消除這個矛盾。為解決這一問題,北宋大科學家沈括大膽革新,創立了十二氣曆。
☉☉十二氣曆是完全按節氣來定曆的曆法制度。它以12個節氣定月,即立春為孟春(正月)初一,驚蟄為仲
春(二月)初一,等等。大月31日,小月30日,一般大小月相間,一年最多有一次2個小月相連。月亮的圓
缺雖與節氣無關,但可在曆中注明“朔”、“望”。這是一種純太陽曆的曆法制度,既簡單,又便於各種
生產活動。但是,在傳統力量極為濃厚的古代是不可能被採用的。他關於十二氣曆的主張,一直到清代都
受到一些人的攻擊。而太平天國所用的“天曆”,今天行用的西曆,其實質都與十二氣曆相似。本世紀30
年代,英國氣象局用於統計農業氣候的“蕭伯訥曆”,其原理也與十二氣曆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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