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年流年九紫入中,向首見年星八白艮土剋害水星一白,再與三碧木交戰,至於樓上右房門之水星五黃則受年星三碧所傷;
向首及房間氣口皆受剋制,為『重重剋入』。
再看出事之月為五入中,向首四綠陰木挨至而剋傷年星八白,艮卦受傷,主對小孩不利;
而且右房門亦挨到月星八白,除了受制於年星三碧震木之外,亦與中宮及坤宮連氣,
使二五八三星土氣重疊,直接剋死原局坤宮之一白坎水。
至於流日及流時的二黑及九紫入中,五黃及三碧分別飛至小孩房門,亦只代表事發時間的遲與早而已,並非出事之主因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案例未有提及有關『宅中大門』及『灶位』安放的資料,亦欠缺宅內形勢的詳細描述,故僅就宅中之理氣來推斷事件發生之輪廓。
惟從中亦可說明了分房立極及門位的重要。
為加強讀者的瞭解,緣生在此特再提供一個現代的陽宅個案,讀者們可先行研究,緣生會在下期文稿再跟大家詳細續論。
個案二:
此例是位於青衣灝景灣的王宅,是緣生處理的宅案之一,室內間隔可參考圖七。
圖七:
此宅為七運宅,座向為庚山甲向。星盤可參考圖八。
圖八:
七運 庚山甲向 飛星圖 ┌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┐
│84│49│62│
│ 六 │ 二 │ 四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│73│95│27│
│ 五 │ 七 │ 九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┤
│38│51│16│
│ 一 │ 三 │ 八 │
└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┘
王宅成員為夫婦二人及一名女兒,而女兒平日則在親人家中寄養,只在假期時才由父母帶回家中照顧。
注意事件是男主人於甲申年西曆2月22日及4月16日,都分別在駕車途中因觸犯交通法例,
而即場被交通警察抄牌並發出告票。此外,宅主亦於是年4月6日因住宿津貼問題,
經公司內部調查之後,需向公司繳交約港幣九萬元的罰款。
在此宅案中,可見宅主一家於甲申流年皆受文書訴訟事件而困擾,且有破財之應,這亦為宅主委託緣生協助解困之主要原因。
讀者們可根據上文筆者提供的判斷原則,研究此宅各門及氣口的吉凶性質如何,至於有關緣生的看法及佈局改良的詳情,則會在下期文稿為大家分析。
結論:
玄空風水,乃活活潑潑之學問。一切環境之虛實佈置,均可把星盤上的理數吉凶轉化及運用。
在同一座向的住宅中,飛星組合雖然雷同,但只要宅中的空間佈置稍異,吉凶自然分岐。
尤其觀察宅中大門開設於何方,更是一宅吉凶之指引。然而在一宅之中,除了大門之外,
其餘宅中各門亦具吉凶之影響,故在《天元五歌•陽宅篇》中,蔣公便云:
『一到分房宅氣移,一門恆作兩門推。有時內路作外路,入室私門是握機』 。
如前文《宅運新案》的例子,便好正正反應出『入室私門是握機』的說法了。
因此,如何可穩健地推斷出一宅各門的吉凶,便成為了學習玄空風水者的首要基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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﹝此文乃作者在風水天地雜誌,卷147內p56-61《陽宅玄空學斷應﹝二﹞:『門位』吉凶斷應》登文之原稿﹞ |